2007年4月11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对行政“假作为”应有真作为
吴杭民

  近年来,国家三令五申严控别墅建设用地,然而在徐州市铜山县拉犁山西坡的南望村,一些违法私建别墅却拔地而起,政府有关部门数年清理成效甚微(据新华社)。
  国家的土地政策何以在基层难以落到实处?有关法律专家分析得很到位:一些行政执法部门总是乐于搞表面轰轰烈烈的现场执法、联合执法,而对法律法规已经作出明确规定的执法动作和责任追究却视而不见,其实质是在用行政的“假作为”,掩盖行政的“不作为”。
  行政的“假作为”,用老百姓最实在的话说,就是“作秀”。这样的例子,随便就能给你找出一个来:新华社1月中旬就曝光过一起“前脚炸矿、后脚复工”的执法“表演秀”。说的是:湘桂两省区联合组织1000多名执法人员,对湘桂交界处的大量钨矿非法开采点进行清理,然而爆炸声刚停,不少非法开采点就已恢复生产了。难怪当地群众会直斥这种“联合执法”是“表演秀”。
  在我看来,这种行政“假作为”是比行政“不作为”危害更甚的失职、渎职行为——不仅助长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,更使政府的形象和权威大打折扣,甚至会成为权钱交易的温床。
  在“前脚炸矿、后脚复工”的执法“表演秀”中,就有知情人说,有的矿主“消息灵通”,事先就做了准备,留给执法人员炸掉的东西并不值钱;还有的矿主给具体执行爆破的工作人员塞点“好处费”,爆破人员就会搞点“小动作”,比如把雷管偏移一点,或者只炸一些老化无用的设备。
  为什么会这样?因为行政“假作为”追求的只是热闹的表象,并不在乎执法的效果,这使得行政执法被“预留”了相当大的“回旋”余地。而这些“预留”空间,恰恰又是最容易被金钱和罪恶“挤占”的,并进而销蚀行政执法部门的公信力和纯洁度。如此,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何中央那么多的好政策、好制度会得不到有效贯彻和落实,我们也就不难明白为何三令五申的禁令会令行而禁不止了!
  该是对行政“假作为”猛烈“开火”的时候了!只有对行政“假作为”毫不留情地“痛下杀手”,才能彻底铲除其中的腐败“因子”。说句实在话,假的真不了,行政“假作为”终究是“纸包不住火”的,就看我们是不是有那个决心和魄力对它“真作为”了。